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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回扣算行贿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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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1 · 1631人看过
导读:给回扣是否构成行贿罪需具体分析。若暗中在账外给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以行贿论处;按公开账目支付或依国家规定明示给对方手续费等,不属于行贿。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判断关键在于有无谋取不正当利益及给回扣方式是否合法,符合条件可能构成犯罪并受法律制裁。
给回扣算行贿罪吗

一、给回扣行贿罪吗

给回扣是否构成行贿罪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其一,若暗中在账外给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那便以行贿论处;其二,要是按公开账目中支付,或是依国家规定制度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手续费等,就不属于行贿行为。行贿罪就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判断给回扣是否构成行贿罪,关键在于有无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给回扣的方式符不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的话就可能构成行贿罪,会遭法律制裁

二、给回扣构成行贿罪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给回扣构成行贿罪的判定需符合以下标准: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

客体: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

客观方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通常3万元以上);或给予回扣,虽未达此数额,但有向三人以上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等情形,也会被追究。

三、给回扣在哪些情形下必然构成行贿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给予回扣在以下情形必然构成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不正当利益”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利益,或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例如,在工程招标中,投标方为中标给予招标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回扣。

回扣数额达到立案标准。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存在向三人以上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等情形的,构成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情节严重的,构成单位行贿罪。而在正常商业往来中,明示入账的折扣、佣金等不构成行贿。

当我们探讨给回扣算行贿罪吗这个问题时,要知道这并非一概而论。如果是在正常商业往来中,基于公平交易原则给予的回扣等经济利益,通常不构成行贿罪。但要是给予回扣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获取商业机会、排挤竞争对手等,那就可能涉嫌行贿罪了。而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对于“回扣”的认定和相关法律适用也可能存在差异。你是否在给回扣这件事上有过疑惑呢?要是还想进一步了解给回扣在具体情形下是否构成行贿罪,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精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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