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对指定监视居住场所是怎样要求的
指定监视居住场所得依规来。一般在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没固定住处的,能在指定居所执行。
要是涉嫌国安、恐怖、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影响侦查,经上级检察院或公安批准,也能在指定居所执行,但绝不能在羁押、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应满足生活、休息条件,方便监视管理,保障侦查活动。还要通知家属,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饮食、休息及会见律师通信等权益。
二、法律对指定监视居住的执行条件有哪些
指定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执行需满足一定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适用于两类情形: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二是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批准,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需注意,指定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同时,若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法律对指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指定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在《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其次,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不过,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监视居住。
当探讨法律对监视居住场所是怎样要求的问题时,除了了解场所本身的相关规定,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能否折抵刑期就是一个关键问题。一般情况下,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如果最终被判处管制,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另外,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否则可能会被取消监视居住而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果你对监视居住场所要求以及相关衍生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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