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是不是到民政局就可以
离婚不是去民政局就能立刻办好的,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我自己就有个朋友经历过协议离婚,那过程可真是不简单。夫妻得先签书面离婚协议,再一起带证件材料去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申请后有30天冷静期,这期间谁反悔都能撤回申请。冷静期过了30天内没去领离婚证,也算撤回。都符合条件才发证。
要是双方谈不拢,就得有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审理判决。
二、离婚仅去民政局就能完成手续吗
一般而言,若双方自愿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去民政局能完成离婚手续,但要经过冷静期。
根据《民法典》,双方需先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受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若诉讼离婚,则需去法院。
三、诉讼离婚是否不用去民政局
诉讼离婚不用去民政局。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程序不同。
协议离婚要去民政局,夫妻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过30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而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需要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所以,诉讼离婚无需前往民政局。
当探讨离婚是不是到民政局就可以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并非所有离婚情况都能直接到民政局办理,若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就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在民政局办理,而需通过诉讼离婚走法律程序。并且,即使能到民政局办理,也有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如果你对离婚办理方式、冷静期规定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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