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两人又在一起给的钱能要回来吗
离婚后又在一起给的钱能否要回,得看情况。要是属于借款,像有借条、转账备注借款等证据,出借方可以要求返还,接受方有偿还责任。
要是赠与,动产交付、不动产办变更登记后,通常不能要回。不过附条件赠与,像以结婚给钱但没结成,赠与人能撤销赠与要求返还。
要是共同生活日常消费,像一起吃饭、旅游花费,就不能要求返还。总之要结合转账、聊天记录等确定能否主张返还。
二、离婚后复合期间给的钱法律上能追回吗
离婚后复合期间给的钱能否追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款项属于借款性质,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偿还借款,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追回。
若该款项是赠与性质,且已完成交付,一般不能要求返还。但如果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
若款项是用于共同生活消费,通常难以要求对方返还。
三、离婚后同居期间所给钱财能否依法索回
离婚后同居期间所给钱财能否索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钱财属于借款性质,有借条、转账备注借款、聊天记录证明借贷合意等证据,出借方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要求对方返还借款。
若为赠与性质,且已完成交付,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但存在特殊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索回钱财。
若钱财是用于共同生活消费,则通常无法索回。因此,需结合具体情况及证据确定能否依法索回。
当探讨离婚后两人又在一起给的钱要回来吗这个问题时,背后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这笔钱的性质,如果是借款,那么通常是可以主张要回的,只要有相关的借款凭证,法律会支持债权人的合理诉求。要是赠与性质的钱款,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比如附条件赠与但条件未达成,也可能有要回的可能。此外,若给的钱数额巨大,涉及家庭重大财产,在处理时还需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支出情况。你是否正面临类似的困扰呢?如果对于这笔钱能否要回、要回的具体流程以及证据收集等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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