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被监视居住需的条件有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嫌疑人被监视居住需符合以下条件: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
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需注意,监视居住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二、嫌疑人符合哪些法律条件可被监视居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嫌疑人符合以下条件可被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此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且应在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三、嫌疑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条件是啥
依据《刑事诉讼法》,嫌疑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需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适用前提是符合逮捕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其次,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且应保障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休息时间。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当探讨嫌疑人被监视居住需的条件有什么时,除了已经介绍的常见情形,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一方面,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如果是指定居所,要考虑到该居所是否符合安全、生活便利等条件。另一方面,在监视居住期间,嫌疑人应遵守相关规定,若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监视居住,变更为逮捕等其他强制措施。你是否对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的具体义务,或者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费用承担等问题有疑问呢?如果对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这些拓展问题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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