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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怎么才算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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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2 · 1665人看过
导读:盗窃罪的认定需满足主客观条件及数额或次数要求。主观上,行为人需明知自己要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且希望或放任公私财物受损的结果。客观方面,要以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等发现的方式暗中窃取财物。此外,所窃财物需达到数额标准(1000元到3000元以上),或有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等情形,最终认定还需结合实际案件证据综合判断。
盗窃罪怎么才算成立

一、盗窃罪怎么才算成立

1.盗窃罪成立的主观条件是,心里清楚自己要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明知道行为会让公私财物受损,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出现。

2.客观方面呢,就是偷偷地把公私财物弄到手,这种偷偷的行为就是行为人觉得不会被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现,然后暗中把财物拿走。

3.并且,所窃取的财物得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或者有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等法定情形。通常数额较大是1000元到3000元以上,多次盗窃就是两年内偷三次以上。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可以认定构成盗窃罪,不过具体还得看实际案件中的证据等情况来综合判断。

二、盗窃罪成立后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下: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通常“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一般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通常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地区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三、盗窃罪中多次盗窃如何认定成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这里的“三次以上”一般要求每次盗窃行为都应是独立的行为,即每次盗窃行为在时间、地点、手段等方面具有相对独立性。不过,并不要求每次盗窃行为都达到盗窃罪的定罪标准,即使每次盗窃的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只要在二年内盗窃次数累计达到三次以上,就可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比如,当事人在2023年1月、5月、9月分别实施了三次盗窃,每次盗窃财物价值虽未达数额较大,但属于二年内三次盗窃,可认定为多次盗窃,按盗窃罪处理。

在探讨盗窃罪怎么才算成立时,我们明确了一系列构成要件。一旦构成盗窃罪,除了面临刑事处罚,还可能引发一些相关问题。比如,盗窃所得财物的追缴与返还问题。如果盗窃者将财物挥霍或转移,受害者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追回损失?又比如,盗窃罪的共同犯罪认定情况。若有多人参与盗窃行为,各自责任如何划分?这些问题在实际情况中都较为复杂。要是你对盗窃罪的相关拓展内容,如上述财物追缴及共同犯罪认定等还有疑问,就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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