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事诉讼什么案件需要再审

刑事诉讼什么案件需要再审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1 · 1850人看过
导读:刑事诉讼中有四类案件需再审,包括有新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且影响定罪量刑、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存问题、原裁判适用法律错误、审判人员有违法裁判行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诉,法院和检察院发现符合条件也会主动启动再审。这一机制保障司法公正与当事人权益,建议当事人及时收集证据申诉,司法机关加强监督纠错。
刑事诉讼什么案件需要再审

一、刑事诉讼什么案件需要再审

1.刑事诉讼中有四类案件需再审。一是有新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且可能影响定罪量刑,如出现关键目击证人或新物证;二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应排除或主要证据有矛盾,像证人证言前后矛盾无合理解释;三是原裁判适用法律错误,如错用罪名量刑不当;四是审判人员审理时有贪污受贿违法裁判行为。

2.对于存在上述情形的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诉。同时,法院和检察院自身发现案件符合再审条件,也会主动启动再审程序。这一机制确保了司法的公正与准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议当事人在有相关线索时,及时收集证据并按法定程序申诉;司法机关应加强内部监督,严格审查案件,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裁判。

二、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再审有特殊规定

刑事诉讼中,以下案件再审有特殊规定:

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对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人民检察院在开庭审理前撤回抗诉的,应当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接到出庭通知后不派员出庭,且未说明原因的,可以裁定按撤回抗诉处理,并通知诉讼参与人。

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的,不得加重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的刑罚。

三、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会启动再审程序

依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中这些情形会启动再审程序:一是有新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二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或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三是原裁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如定罪罪名错误、量刑畸轻畸重;四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像应回避未回避、剥夺被告人辩护权等;五是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启动主体包括各级法院院长、最高法院、上级法院、最高检察院和上级检察院。法院可自行决定再审,检察院可抗诉引发再审。

当探讨“诉讼诉讼什么案件需要再审”时,除了已经明确的一些情形,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了解。比如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问题,一般来说,再审案件应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另外,再审案件的判决效力也很关键,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如果你对再审案件的审理流程、证据要求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