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一般如何认定标准
盗窃罪认定,先看犯罪主体,得是达到一定年龄、有承担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就是一心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客观上,要有秘密偷取公私财物行为,也就是自认为不让财物主人、保管人发现,偷偷拿走。
入罪数额各地不同,一般达到当地规定数额较大标准,像一千到三千以上算犯罪。多次、入户、带凶器、扒窃的,不管数额都构成犯罪。
盗窃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符合这些条件就认定为盗窃罪。
二、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在各地有何不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由司法解释规定幅度,各地区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
最高法、最高检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认定为刑法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级高级法院、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两高批准。例如,经济发达地区可能将“数额较大”起点定为三千元;而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以一千元作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所以,各地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会因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三、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级法院、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法、最高检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当探讨盗窃罪一般如何认定标准时,除了核心的认定标准,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盗窃财物后主动返还,在量刑上会有怎样的影响呢?通常主动返还财物可能会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但仍要依据具体案情判断。另外,盗窃罪中对于多次盗窃的界定也很关键,多次盗窃并不以每次盗窃既遂为标准,即使每次窃取财物价值未达立案标准,多次实施盗窃行为也可能构成盗窃罪。如果你对盗窃罪认定标准后的量刑尺度、多次盗窃的具体司法实践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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