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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伤情鉴定怎么要求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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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3.18 · 2977人看过
导读:对损伤程度评定结果有异议,可按以下步骤申请重新鉴定:在法定期限内,向案件处理的公安或司法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鉴定问题及佐证理由。启动重新鉴定需有法定理由,如鉴定违规、机构或人员资质不符等。之后耐心等机关审核,通过后会委派其他有资质机构评定。要注意,重新鉴定申请机会有限,需审慎准备证据和理由。
不服伤情鉴定怎么要求重新鉴定

一、不服伤情鉴定怎么要求重新鉴定

若对于损伤程度评定之结果心存异议,您可遵循以下步骤进行重新鉴定请求:首先,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公安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发送书面重启鉴定的申请,同时详细阐述您认为原有鉴定存在问题之处以及相关佐证原因。其次,如需启动重新鉴定程序,常需具备特定法理上的理由,例如鉴定过程涉嫌违规操作、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缺乏符合资质条件等。最后,请耐心等候有关机关对您的申请展开审核。待审核通过之后,将依法委派其他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新的损伤程度评定工作。在此过程中,值得关注的是,重新鉴定的申请机会并非无限,因此务必审慎对待并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及理由。

二、不服伤情重新鉴定有哪些法定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服伤情重新鉴定的法定程序如下:

首先,申请时间上,一般应在公安机关告知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其次,申请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申请时要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比如原鉴定程序违法,像鉴定机构或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鉴定依据明显不足,如检材有问题等。

然后,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理由成立,会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若认为理由不成立,则会驳回申请。重新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整个重新鉴定过程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对重新鉴定结果仍不服该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若对重新鉴定结果仍不服,有以下几种处理途径:

首先,可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阐述不服的具体理由,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通过鉴定人出庭对鉴定过程、依据等进行说明解释,进一步了解鉴定结论的合理性。

其次,若有证据证明存在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法定情形,可向办案机关申请重新进行鉴定,提交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说服办案机关启动再次鉴定程序。

再者,若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可在庭审中充分发表对该鉴定结果的质疑意见,由法庭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审查判断鉴定结论的证明力,最终决定是否采信该鉴定结果。

当我们探讨不服伤情鉴定怎么要求重新鉴定时,这里面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需要关注。比如重新鉴定的申请时间有着严格规定,错过了合适时机可能就无法顺利启动重新鉴定程序。而且,重新鉴定机构的选择也很关键,并非随意一家机构都可以,要符合相关的法定条件和资质要求。要是在重新鉴定过程中,对新的鉴定结果依旧存在疑问,又该如何处理呢?如果您对不服伤情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时间、机构选择,或者后续对新结果有疑问等问题,都可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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