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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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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13 · 1486人看过
导读: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满足一定条件:一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确定,不存在争议,到期时间等明确;二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不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索要;三是该怠于行使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四是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其自身的债权,如基于特定关系产生的一些请求权等。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包括哪些

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包括哪些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那得满足这些条件。

首先,咱得明确债权人对债务人那债权得合法,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不能有啥争议,而且这债权得是确定的,啥时候该还,啥时候到期,都得整得明明白白的。

就好像咱俩之间的债务,啥时候该还,那得一清二楚,不能模模糊糊的。

其次,债务人得懒着不行使他到期的债权。

啥意思,就是说债务人不能通过打官司诉讼方式)或者找仲裁机构(仲裁方式)去跟他的债务人要那些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

就好比他有笔钱该要回来,却不积极去要,就这么晾着。

再者,债务人这种懒着不行使权利的行为得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了。

要是债务人赶紧去行使权利,那债权人的债权就能实现,可要是他不行动,债权人的债权就实现不了,这就好比咱着急用钱,可债务人却不着急去要账,那咱的钱就拿不回来。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他自己的那种债权。

比如说基于那些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还有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之类的权利,这些权利就不能被代位行使。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当你想提出债权人代位权这个东西的时候,你得做点儿啥。

首先,你得证明你和你要追讨的那个人是真的有点儿债权债务关系在那儿的,就比如说你们签过合同或者打过欠条什么的。

而且这些东西还不能是假的。

然后第二步,你得证明那个欠债的人他就是不愿意去把别人欠他的那部分钱给要回来,就好像他觉得这事儿太麻烦了,或者说觉得那钱就不是他的了。

接下来,你还得证明因为这个欠债的人的懒惰或是其他原因,你自己的那份利益受到了侵害,就是说他现在已经变得没什么能力还你的钱了。

最后,还得证明欠你钱的那个人,也就是债务人,他欠着另一个人,也就是你要起诉的那个人,一笔差不多到期的债务。

总的来说,提出这个债权人代位权可是个挺沉重的担子,你得尽可能地把所有有关的证据都找来,整理好,这样才能保证法官会同意你的请求。

三、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范围以什么为限额

刚才我说了一下,那位债权人要想把这位代位权拿着用的话,可不能越线,得限制在自己那笔已经到期了的债上面才行。

就是说,他们最多也就只能帮着讨回那个跟自己借的那个人欠那个第三方的钱,不能多也不能少。

如果这个人欠给他的钱比他欠我们的还少,那我们就只能在他欠那个第三方的这部分里头去做文章;

但要是他欠给他的钱比我们借他的还要多,那我们也只能在我们自己能拿到手的那段里边儿去用代位权。

这里有个事儿得注意到,就是虽然有这个代位权,但你也得满足人家那个债务人不管是懒还是啥别的原因,总之就是不积极的去追讨他应该到期去还的那些钱等这些规定的条件,而且,这个代位权的东西,你还得找法院才能让它起作用,光靠咱们嘴巴说说可不行。

当我们明晰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包括哪些后,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一些要点。比如代位权行使的范围问题,通常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还有代位权行使的费用承担,一般由债务人负担。在实际情况中,确定这些细节往往比较复杂,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事实的考量。若你对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范围的具体界定、费用承担的特殊情形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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