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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房屋分割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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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7 · 2003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分房屋得考虑好多方面。要是夫妻里一方婚前买的房,名字也在他那,一般就归他个人。不过婚后一起还的贷款以及房子增值的那部分,另一方能要求给补偿。要是婚后买的房,不管名字写谁的,通常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得平均分。但要是一方有过错,或者对家庭贡献比较大等情况,分的时候可能就会多给点或者少给点。
离婚案件房屋分割怎么判

一、离婚案件房屋分割怎么判

处理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要综合考虑。婚前一方购置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通常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另一方可求补偿。婚后购置无论登记情况,一般视为共有财产平均分配,但有过错、重大贡献等特殊情形,法院会酌情多分或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诉讼房产分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诉讼中房产分配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但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可以请求适当多分财产。此外,还需考虑购房款的来源、出资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总之,房产分配需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三、离婚案件债务清偿如何判定

在离婚案件中,债务清偿的判定主要依据以下原则。首先,若该债务系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负,或虽未明确用于上述用途但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其次,若债务是一方个人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应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清偿。在判定时,需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用途等因素。同时,若双方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可通过举证等方式来确定。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判定离婚案件中的债务清偿责任。

离婚时房屋的分割会考虑多种因素。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其名下,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如果一方有过错、对家庭贡献较大等情况,可能会适当多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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