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判缓刑算时间吗
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这段时间是被计入刑期之内的。如果最后被判定为缓刑,那么缓刑考验期限便从此次判决的确立之日开始进行计算。在此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这有可能对最后的判决产生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可以解冻账户吗
确实如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须依法向相关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附上相应的民事裁决书,银行方面一旦收到通知,便不能再向已被冻结的存款人支付或转移任何款项。
如有违反,则会面临法院的严肃处理。
关于冻结存款的时长限制,最多只能维持六个月,若有需要续冻的情况,法院应在冻结期限截止日期之前,与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合作机构办理延长冻结手续。
如若超过期限仍未办理,那么便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措施。
至于取保候审,这其实是相关部门对于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一项暂时不予羁押的处理方式,不会对案件本身的审理流程产生丝毫阻碍作用。
落实取保候审职责的主要负责单位是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判缓刑时间怎么算
取保候审的具体时间应自判决落定之时开始计算;至于缓刑考验期,同样从判决确定之日算起。取保候审与缓刑乃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以及刑罚执行方式。对于未被逮捕或已被捕欲变更强制措施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通常会要求其自行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随时接受传唤,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而缓刑则是指人民法院针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依据其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判断其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信其不会再次危害社会,从而设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在此期间,若犯罪分子未触犯刑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原判刑罚将无需执行。
取保候审期间计入刑期。若最终判决为缓刑,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期间,被取保人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任何违法行为都可能对判决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被取保人应保持高度自律,确保行为符合法律要求,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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