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判刑以后怎么办
在遭受交通事故犯罪侵害并被判处徒刑之后,受害者有权利获得以下各项费用的赔偿:
1、医疗费用,该项费用需要依据医疗机构所开具的合法收款凭证来加以认定;
2、误工费用,需根据受害者实际误工时间以及其收入情况综合考虑后予以确认;
3.交通费用,应按照受害者及其陪伴医护人员由于医疗救治或转院治疗而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计算;
4、护理费用及住宿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肇事罪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触犯道路交通事故犯罪者,需承担相应的刑罚,诸如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许是拘役;倘若在交通运输肇事案中出现了逃离现场或存在其它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者可能会面临三年之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若因逃逸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发生,那将被处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惩戒。《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让人顶替怎么判
涉及交通肇事事例中指使他人冒名顶替的行为,根据相关法规已经构成了包庇罪行。在此种情况下,即便是冒名顶替者明知对方已然构成刑事犯罪,仍然为之伪造假象以提供虚假证言进行掩盖,那么等待他们的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处罚;若情节尤其严重者,则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对于那些在交通肇事事例中,自身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还存在指使他人冒名顶替这一极其恶劣情节的肇事者来说,在对其进行量刑审判过程中,此类情节将会被作为加重刑罚的考量因素之一。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综合考虑到交通肇事所引发的严重后果、事故责任的明确认定、是否存在逃逸等其他加重刑罚的情节,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赔偿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总而言之,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
交通事故受害者获刑后,有权获赔:1.医疗费(凭医疗凭证);2.误工费(按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3.交通费(医疗或转院产生);4.护理、住宿等费用。各项费用需合理计算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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