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会见吗
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当事人
在此情况下,辩护律师确实需要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托付授权书或者经过法律援助管理机构批准的法律援助公函以申请会面,依据原则,看守所方面也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尽速为其安排会面时间。
其次,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程序阶段时,作为律师如果想要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除上述“三证”以外,还需同时提交起诉意见书的副本供审查参考。
最后,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作为律师若希望与被羁押的被告人进行会面交流,除了提供必备的“三证”之外,还需要向在场的执法人员展示起诉书副本或由人民法院签发的具有权威效力的裁判文书。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否会见
在进行案件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均拥有与自己的代理人,即律师会面的权利。
自犯罪嫌疑人接受侦查机关首次询问或者被强制措施实施之日起,负责出庭辩护的律师有权与其被羁押的当事人会面。
在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构可视案件具体状态及需求,决定是否派遣相关人员在场见证此次会面。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内,可为其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处理申述、检举等事宜,协助申请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并有权向侦查机关获取关于犯罪嫌疑人涉案罪名以及案件背景状况的信息,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专业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三、律师在侦查阶段多久会见
在刑事侦查环节中,专职律师与涉嫌违法者进行面谈交流的时限并无明确固定要求。通常情况下,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聘请后,需携带其合法的律师执照、所属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信以及委托人提供的正式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前往侦查机构提交会面请求。在此过程中,侦查机构应自收到律师申请之日起的48小时内给予相应接待和安排。然而,针对涉黑涉恐及走私、贩毒、贪污受贿等复杂且严重的二人以上共同违规案情,对此类事例中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需求,侦查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的5个自然日内作出回应,并为律师提供合适的会见机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面的实际时间可能会因为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例如案情的具体情况、侦查机构的工作日程等等。
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会见当事人,需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审查起诉阶段需提交起诉意见书副本。审判阶段除“三证”外,还需出示起诉书副本或裁判文书。律师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会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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