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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致死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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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2285人看过
导读:聚众斗殴犯罪致死责任由谁承担“聚众斗殴罪”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行为,其表现形式为有预谋地组织众多人员实施相互攻击的暴力行为,意图报复他人或实现某些非法意图。该项罪名已经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针对具体业务问题的答复中作出详细司法解释。然而,针对这一罪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并未给出自身独立的司法解释。
聚众斗殴罪致死谁负责

一、聚众斗殴罪致死谁负责

聚众斗殴罪致死责任主体究责

“聚众斗殴罪”乃指以报复、抑或其他不正当之目的,引诱众多人员参与互相对抗、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针对聚众斗殴犯罪行为人被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应否予以支持的回复中,对该罪行作出了详尽的司法解释。

然而,相较之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并未就此罪名发布相应的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是不是可以取保

若要获取聚众斗殴犯罪行为的取保候审,则需符合如下几点规定与条件:

首先,被定罪人有可能会受到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

其次,其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且在取保候审的执行过程中无法产生社交危害性;

再者,如果被定罪人患有无可治愈的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怀孕期间的妇女,亦或是正在哺乳自己可爱宝宝的新妈妈,在取保候审中的他们同样无法对社会造成威胁;

最后,如果被定罪人的羁押期已经期满,而案子却还未得到妥善解决,因此也需要通过接纳取保候审的方式来继续推进调查工作。《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聚众斗殴罪很严重怎么判

关于聚众斗殴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需要依据相应情节进行评估。按照通常的原则,对于组织者以及其他积极参与的成员,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处罚措施。然而,如果存在如下四种特殊情形之一,那么对于组织者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1.多次实施聚众斗殴行为;2.聚众斗殴的参与人数众多且规模较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3.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上进行聚众斗殴,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4.使用武器装备进行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罪,涉及报复、不正当目的,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此罪行有详细司法解释,明确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尚未发布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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