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罪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罪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
关于抢劫罪成立与否的判定标准如下:
首先,让我们关注犯罪行为人,通常情况下可以由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机构实施。
其次,该项犯罪行为必须是在主观意识上有明确的故意心态作为支撑,这也是犯罪事实存在且构成的关键要素之一。
再次,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公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接下来,犯罪活动的具体实践操作则需涵盖以下两个重要内容:首先,直接针对财产所有者、持有者或是财产保管人们以暴力压制、威胁恐吓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制去掠夺他们手中的财物,亦可强迫被害人即时支付或亲自交出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是什么
1.对于我们所讨论的抢劫罪,它侵犯的主要客体毫无疑问是公民私人所有的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在理解这一点时,我们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公私财物作为判断其法律性质的标准。
2.然而必须指出的是,抢劫罪不仅仅侵犯了财产权,同时还对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威胁,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人身权利应该被认为是主要的侵权目标。
因此,即便犯罪者未能成功夺取财物,但对受害者人身造成伤害的,仍然应被视为犯罪既遂。
3.财产的实际获取以及致人严重受伤或死亡,是界定该罪行已完成和未完成的重要依据。
换言之,若罪犯虽未获得财产却导致受害者轻伤的,应归类为抢劫未遂。
4.综上所述,正如我们所认识的那样,抢劫罪的既遂,仅仅是从犯罪构成的完备性角度出发进行区分的。《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抢劫罪既遂标准包括轻伤吗
抢劫罪的判定基准通常并不包含轻度伤害。抢劫罪,是一种利用暴力手段、施加威胁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强制夺取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一般而言,对抢劫罪的既遂判断,主要依据的是行为人是否实际获得了被抢的财务。换句话说,无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导致受害者出现轻度伤害、中度伤害、严重伤害甚至遭受生命危险,只要其成功地取得了受害者的财物,就构成了抢劫罪的既遂。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当抢劫罪的行为导致了受害者达到轻伤级别或者更高程度的身体损害,法院在为罪犯进行量刑时会把这个情况纳入考量范围之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标准还会受到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犯罪的情节、实施犯罪的手段以及犯罪所带来的后果等等。
抢劫罪的判定标准包括:犯罪主体为自然人或法人,主观故意,客体为公共及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与公众安全利益。行为需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掠夺财物或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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