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被取保候审会有案底吗
若当事人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成功取得取保候审手续,他未必一定会背负案底。所谓的案底,通常是指犯罪记录,只有当其最终被法院判定为有罪时,方能产生案底。
然而,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能直接证明被取保候审者必然有罪。在此期间,司法机构仍然会持续对该案件展开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工作。倘若经过法定程序,被认定为无罪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需判处刑罚的,那么便不会留下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法院定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若当事人取保候审,未必有案底。案底指犯罪记录,仅当法院判定有罪时产生。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不直接证明有罪。司法机构将继续调查、审查起诉、审判。若认定无罪或情节轻微,不判刑罚,则不留下案底。
二、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的区别是哪些
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之间的显著差异在于:
首先,两者在法律性质上大相径庭;
其次,它们的法律依据也存在明显的差异;
再者,两者的适用对象也不尽相同;
此外,拥有权力采取这两种措施的机构亦有所区分;
而且,它们与判决结果之间的联系也千差万别;
最后,二者的执行期限也各不相同。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可以会见几个律师
在刑事拘留阶段,每位犯罪嫌疑人可委派一至两位律师作为辩护人。这些律师均有资格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会见权乃是犯罪嫌疑人应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律师通过会见过程,得以深入了解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及援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然而,会见需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以及看守所的规章制度。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域、各类事例的实际情况各异,可能会对律师会见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总体而言,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派不超过两名律师进行会见。
若当事人取保候审,未必有案底。案底指犯罪记录,仅当法院判定有罪时产生。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不直接证明有罪。司法机构将继续调查、审查起诉、审判。若认定无罪或情节轻微,不判刑罚,则不留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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