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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离婚证户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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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1781人看过
导读:想要迁出的可凭借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离婚证明去户籍办办理。不想迁出的户口也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夫妻离婚时户口簿会加盖“离婚”公章。《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办了离婚证户口怎么办

一、办了离婚证户口怎么办

想要迁出的可凭借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离婚证明去户籍办办理。

不想迁出的户口也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夫妻离婚时户口簿会加盖“离婚”公章。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办了离婚证结婚证是否会收走

离婚之后,通常情况下婚姻登记机构将会回收结婚证;

而对于未被收回的结婚证,则会依法加盖注销印章予以处理。

若夫妻双方选择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并已经获取了离婚证书的话,那么民政部门将会收回原先的结婚证,原有的结婚证明正式失效。

然而,若是双方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离婚判决或和解时,人民法院会颁发相应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此时有可能需要回收结婚证,但同样也存在着结婚证无需收回、仅在其上加盖注销印章的可能性。

经过这样的操作之后,带有注销印章的结婚证已经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

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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