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需要判刑吗
关于取保候审是否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将不会受到刑法制裁的问题,答案并非如此。实际上,取保候审仅仅作为刑事司法过程中的一项法律强制性措施,其主要宗旨在于以确保刑事诉讼可以顺利进行为原则,并无意针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最终处置结果做出任何判断或决定。
然而,如在后续的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以及法院审理等环节中,能够获取充足的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确已触犯刑法规定,并且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时,那么他们仍然可能面临着被判处刑罚的命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犯罪嫌疑人将逃避刑法制裁。它仅为刑事司法中的一项法律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非对犯罪行为的最终裁决。取保候审并不涉及对犯罪行为的判断或定罪,而是为案件调查与审理提供条件。因此,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将不受法律制裁。
二、取保候审是刑事处罚吗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设定的并非刑罚的强制性司法措施,它旨在为特定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在审判前临时性释放的机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满足以下任一情况者,可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将其附加刑独立适用的;
或是预计刑期超过有期徒刑的,且预期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重大社会风险的;
此外,若羁押期限已满而仍未达成法定审理结论,亦须适时采取取保候审手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内进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所谓取保候审,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对于未能逮捕又或者经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通过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随传随到,同时对其实施非羁押或暂时性解除羁押的一种重要措施。在此种条件下,司法机关将根据事例的调查推进、公诉审核以及庭审审理等具体情况,做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策。显而易见,如果取保候审的期限已满,但仍然必须对涉案人员进行强制措施时,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解除此项取保候审,并相应地重新决定具体措施。
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犯罪嫌疑人将逃避刑法制裁。它仅为刑事司法中的一项法律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非对犯罪行为的最终裁决。取保候审并不涉及对犯罪行为的判断或定罪,而是为案件调查与审理提供条件。因此,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将不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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