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没有逮捕书还有没有事实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并未被视为证据不足的象征。取保候审实际上属于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是否获准获得这一权利并不仅仅取决于现有证据能否充分且确凿地证明其实施了犯罪行为。在许多情况下,可能由于案件的相关证据尚需进一步搜集与核实,亦或是犯罪嫌疑人所犯之罪行相对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等因素,从而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非证据不足标志,而是刑事强制措施。其决定因素多元,不仅限于证据充分性,还考虑证据搜集状态、罪行轻重及社会危害度。轻微罪行或证据待核实时,常采取此措施。
二、取保候审是怎么办的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需由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其提供足够的保证人或进行保证金的缴纳,且在满足申请取保候审之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方可予以审批通过。
此外,取保候审申请书除了必须包含申请者的姓名、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外,还应详细叙明申请者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以及利益关联等相关事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人要请律师吗
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而言,是否寻求律师协助,需要全盘考虑诸多因素。从法律角度出发,律师在这一阶段具有至关重要的角色与职能。他们可为当事人提供独立、专业且深入的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其全面了解事例的进程以及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责任承担。同时,律师还能够与负责事例侦破的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确保各项办案措施符合严格的法律规范,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当事例错综复杂,涉及各种繁复的法律法规,亦或是当事人对于相关法律程序并不十分精通时,寻求律师的陪伴和协助显得尤为必要。然而,若事例相对简易,且当事人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和应对技能,则并不一定要选择聘请律师。所以说,关于是否聘请律师,应当根据实际事例状况以及当事人本身具备的特定条件做出合理而详尽的判断与决策。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非证据不足标志,而是刑事强制措施。其决定因素多元,不仅限于证据充分性,还考虑证据搜集状态、罪行轻重及社会危害度。轻微罪行或证据待核实时,常采取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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