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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挪用资金罪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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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7 · 1944人看过
导读:挪用资金罪,指的是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将单位资金挪作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用于营利活动、非法活动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单位的财产权益,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挪用资金罪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法挪用资金罪的规定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其具体含义为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由于职务上所具有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用于私人用途或者借予第三人使用,且挪用金额达到法定程度(即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尚未退还;或者尽管并未超过三个月期限,但在这期间以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甚至实施非法活动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挪用资金罪指公司、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单位资金挪用于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用于营利活动、非法活动。此行为严重侵害了单位的财产权益,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刑法挪用资金罪会处罚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犯有挪用资金罪的罪犯,并无罚金之责。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团体中负责运营管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将本应属于本组织所有的资金擅自挪出,供自己或者外部第三方使用,且金额巨大,超过了三个月仍未能偿还;

或是虽然未超出三个月的期限,但是其挪用资金额已经达到巨额水平,且用于从事营利性行为;

亦或是用于各种违法活动等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刑法挪用资金罪的规定是多少

“挪用资金罪”,是指特定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凭借其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的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者,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对于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且未能及时归还者,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具体标准,则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予以确定。

在实际事例处理过程中,我们会全面考虑挪用资金的金额、用途、时间跨度以及是否归还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定罪量刑的公正合理。

挪用资金罪指公司、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单位资金挪用于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用于营利活动、非法活动。此行为严重侵害了单位的财产权益,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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