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事案件诉讼时效规定

刑事案件诉讼时效规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3 · 1964人看过
导读:《刑法》中存在对追诉时效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刑事案件诉讼时效规定

一、刑事案件诉讼时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何时介入诉讼

刑事重大诉讼案件过程中,对于那些为公诉方代表的被害者以及他们的合法授权代表或者亲近家属,还有那些提出了附属损害赔偿请求并为之寻求法律援助的相关人员及他们的合法代理人们来说,从案件正式移交到司法部门进行审查与起诉的那一天开始,都享有合法的请讼代理人帮助辩护的权利。

与此同时,作为司法机构的一份子,人民检察院会在接收到有关案卷资料的翌日内展开详细的检查与核实工作,确认被害者及其合法授权代表或其亲近家属、以及附属损害赔偿请求的相关人员及其合法代理人们是否有就上述事宜委托审判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