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配偶不忠行为导致的离异过程中的财产分配问题,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友好沟通达成共识,若此时无法获得圆满解决方案,则可考虑将争议提交给公正可靠的法律机构进行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遵循以下五项基本原则予以判断与判决:
(1)尊重并保障每个人在社会关系中的平等地位;
(2)优先保护未成年子女及弱势性的女性权益;
(3)根据便于日常生活及生产活动的实用性原则进行裁量调整;
(4)严格限制并禁止任何人滥用自己的权利;
(5)对于任何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耗尽、破损或是丧失其所有权的财产,另一方有权享受相应的补偿;
而若有一方发生出轨、家庭暴力或遗弃等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过失行为,他方可以据此申请所应得的适当比例的份额,而无过辜的一方则有权要求更多的财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妻子出轨,且信用卡欠费二十多万,是个人使用,离婚时需夫妻共同承担吗
在婚姻关系中,如夫妇双方共同签署了相关文件或在特定情况下,夫妇一方给予其签名的追认以表达共同的意愿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期间,由其中一方以个人名义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承担的债务,均被认定为是夫妇共同承担的债务。
然而,当夫妇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承担的债务,则不被视为夫妇共同承担的债务;
但若债权人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此项债务用于夫妇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妇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那么这部分债务也将被视为夫妇共同承担的债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