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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只有一人名字,离婚时应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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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1698人看过
导读:离婚期间房产归属复杂: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其子女名下的视为个人财产;父母共同出资按比例分割;婚前一方全款或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归属协商决定;抵押贷款房产需细致处理;一般均衡分割,但赠与未过户仍归赠与者;父母以孩子名义购房,离婚时通常不作为共同财产;投资款项视作债权。
房子只有一人名字,离婚时应归谁

一、房子只有一人名字,离婚时应归谁

在夫妻之间离婚时期涉及到的房产划分问题上,如果房产证仅仅登记了一方的姓名,那么这类问题的解决途经主要包括:

首先,如若该房产系一方父母所支付购置资金而使得房产证被登记在其子女的名下,那么这种情形视为夫妻中一方的私人财产;

其次,当双方父母共同支付购置资金时,这样的房产会根据支付的比例进行细分;

再者,倘若房产系一方在婚前独自购买,并且以自身资产支付了首次付款并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且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使用这笔财产偿还贷款,此时只要不动产能够成功登记在首次付款支付方的名下,那么离婚时,该不动产将取决于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然而,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房产的所有权存在着特殊性和韧性。

对于房屋产权的细分,原则上应当保持均衡分割;

此外,也存在这种情况,即一方愿意将其房产无偿赠与给另一方,只要这一行为没有得到充分的法律手续过户处理,仍然被认为属于赠与者,且无法进行详细分割处理;

最后,关于父母投资以孩子的身份购买房产,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另一方提出主张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这个房产进行分割,那么,这个请求在诉讼过程中通常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至于购买该项房产时的投资款项,则通常可以被视为一种债权来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房子只有一个人名字离婚归哪方

在夫妻之间离婚时期涉及到的房产划分问题上,如果房产证仅仅登记了一方的姓名,那么这类问题的解决途经主要包括:

首先,如若该房产系一方父母所支付购置资金而使得房产证被登记在其子女的名下,那么这种情形视为夫妻中一方的私人财产;

其次,当双方父母共同支付购置资金时,这样的房产会根据支付的比例进行细分;

再者,倘若房产系一方在婚前独自购买,并且以自身资产支付了首次付款并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且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使用这笔财产偿还贷款,此时只要不动产能够成功登记在首次付款支付方的名下,那么离婚时,该不动产将取决于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然而,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房产的所有权存在着特殊性和韧性。

对于房屋产权的细分,原则上应当保持均衡分割;

此外,也存在这种情况,即一方愿意将其房产无偿赠与给另一方,只要这一行为没有得到充分的法律手续过户处理,仍然被认为属于赠与者,且无法进行详细分割处理;

最后,关于父母投资以孩子的身份购买房产,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另一方提出主张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这个房产进行分割,那么,这个请求在诉讼过程中通常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至于购买该项房产时的投资款项,则通常可以被视为一种债权来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时,往往会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情况。以下列举了几种常见的情况及其相应的法律处理方式:首先是一方父母为自己的子女支付购房款并将房产落户在该子女名下的情况,此时此房产被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则需要按照各自所占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再者,若在结婚前一方已经全额付款或者通过贷款购置房产,并且在婚后与配偶共同偿还贷款,那么关于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需要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后做出决定;另外,对于抵押贷款购买的房产,需要进行更为详细和严谨的处理;最后,在大多数情况下,房产的分割方式是平均分配,但是如果有赠与行为且尚未完成过户手续,那么该房产仍然属于赠与人所有。此外,如果父母是以子女的名义购买房产,那么在离婚时通常不会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投资款项,则应视为债权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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