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几次面
法律没有限制性规定,律师一般会根据案件需要而会见;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法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二、刑事拘留律师多久才能进入
在通常状况下,犯罪嫌疑人在四十八个小时之内即可与辩护律师进行会面交谈。
然而,尽管如此,会面律师仍然需遵循相关程序办理手续才能达成这一目的。在实施过程中,辩护律师必须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否则将被禁止进入监狱并探视嫌疑人。
同时,在此期间,家属则无权与犯罪嫌疑人见面交流,只有经由律师授权的人员方可与之接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辩护律师持有并出示其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在案相关证明文件以及书面授权的委托书或由法律援助机构开具的公函以请求与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面的情况下,牢狱部门应立即予以安排,且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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