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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应否换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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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9 · 1870人看过
导读:取保候审后是否更换担保措施,取决于被取保人的行为是否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如守规,则无需更换;如有违规,如擅自离城等,执行机构可没收保证金、要求新担保或采取更严措施。决定需基于实际情况和个人行为。
取保候审应否换保

一、取保候审应否换保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之后是否需要更换担保措施,这一问题主要依赖于被取保候审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七十一条中所列举的各项规范要求。

若被取保候审人员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出现任何违反条款的情况,便无需考虑更换担保措施的问题。

然而,若是被取保候审人员出现违规行为,例如未获得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城市、县城等范围,或在其他方面存在违规现象,则执行机构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对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进行没收,同时也可责令其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新的保证人,甚至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

因此,是否需要更换担保措施,必须结合实际情况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员的行为表现作出判断与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应该如何撤销

关于取保候审撤销程序的详细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您需向做出相关决定的司法机构提交关于撤销以及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负责案件办理的工作人员将对是否符合撤销取保候审的条件进行细致严谨的审核;

再次,当经过办案单位的审查并得到肯定结果之后,案件承办人有责任填写并递交关于请求解除取保候审的详尽报告书;

最后,在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并审批通过的情况下,即可办理清退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被取保候审者需前往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其应得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被保释之后,是否需要对保证措施进行调整,这主要取决于当事人在保释期间内的行为是否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第71条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与要求。如果当事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那么便不需要进行调整;但是,如果他们出现了违反规定的行为,例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等,那么执行机关有权没收其保证金,或者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甚至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具体的决策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每个当事人的具体行为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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