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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证是否必须双方同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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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3 · 2369人看过
导读:离婚需双方至婚姻登记机关,签署离婚协议并填申请书,经初步审核后进入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销申请。冷静期满,双方均亲自申请,经再次审查无误后,民政部门颁发离婚证书,正式解除婚姻。一方未按期申请视为放弃。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等。
民法典规定离婚证是否必须双方同时领取

一、民法典规定离婚证是否必须双方同时领取

尊敬的各位朋友们,我们在此提醒您,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在30天的冷静期间结束之后的30天内亲自向该机构提出再次申领离婚证的请求,此时,民政部门会依例为你们颁发离婚证书,宣告正式解除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

以下是当前协议离婚的详细流程说明:

首先,双方必须先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结婚证书等相关材料,然后共同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专门设置的办公场所里,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员将会对你们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如果他们认为具备了离婚所要求的所有条件,将为你们开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下一步的程序则进入到离婚的冷静阶段,从申请日开始算起的30日内,只要其中有任何一方对离婚持反对意见,都有权随时撤销这份离婚申请

最后,在冷静期满并且双方当事人都已经亲自申请的前提下,婚姻登记处会进行再次审查,确认无误后,按照严格规范的操作规程为你们颁发《离婚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在最后的审查阶段中发现某一方没有如期提交相关申请,那么视同其放弃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民法典规定遗嘱能写农村宅基地继承

在遗嘱中我们并不建议您将农村宅基地作为继承对象写入。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遗产应为自然人生前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且能够依法进行分配的财产。而那些依据法律原则或是其特性而无法进行继承的遗产,则同样不予继承。需要了解的是,宅基地乃是集体财产的一部分,并不是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就无法将之纳入遗嘱中的内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签署协议并填写相关表格。经过初步审核后,会进入为期30日的冷静期环节。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有权撤回申请。当冷静期结束之后,夫妻两方需要重新来到民政部门,由本人亲自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如果再次经过严格核查无误的话,民政部门将会颁发离婚证书,这意味着正式解除了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若有一方未能按照规定的期限提交申请,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在整个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结婚证明文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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