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去处理会怎样
无证驾驶不去处理的,将被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被扣留的机动车在30天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无证驾驶摩托车酒驾会刑事拘留吗
在中国大陆地区,无论是无证驾驶摩托车还是醉酒后驾驶摩托车,都必须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就无证驾驶而言,相关部门将对其处以最高达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处以最多为期15日的行政拘留;而醉酒驾驶者则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包括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在未来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驾照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无证驾驶不去处理的,将被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被扣留的机动车在30天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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