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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重大疾病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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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2489人看过
导读: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款,如若对那些身患重病导致下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经过慎重考虑发现,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情况出现,那么,他们是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批准。换言之,倘若一个公民因重大疾病陷入必须由他人护理以维持正常生活的困境中,并且在符合诸如并无潜在社会危害性等一系列其他取保候审前提下,该名当事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取保候审重大疾病的规定有哪些

一、取保候审重大疾病的规定有哪些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款,如若对那些身患重病导致下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经过慎重考虑发现,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情况出现,那么,他们是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批准。

换言之,倘若一个公民因重大疾病陷入必须由他人护理以维持正常生活的困境中,并且在符合诸如并无潜在社会危害性等一系列其他取保候审前提下,该名当事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重新收押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期间,依规可以对相关人员进行再次拘禁。被判定为需要接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循如下规定:不准擅自离开其所在城市或县城,未经执行机关书面许可不得离境;严禁以任何方式影响证人的作证行为;绝对禁止销毁、篡改证据及串通同案犯等不法行为。若有违反上述规定之嫌并需采取逮捕措施者,可先行对罪行确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款,如若对那些身患重病导致下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经过慎重考虑发现,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情况出现,那么,他们是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批准。

换言之,倘若一个公民因重大疾病陷入必须由他人护理以维持正常生活的困境中,并且在符合诸如并无潜在社会危害性等一系列其他取保候审前提下,该名当事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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