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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警察怎么知道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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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2105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者必须遵守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及时报告变动信息、按时接受传唤、不干扰证人作证、不破坏证据等规定。执行机构还可附加特定限制。违反规定可能导致保证金没收、书面悔过、重新担保、监视居住或逮捕。执行机构通过多种方式监控被取保候审者的遵守情况,并对违规行为采取相应措施。
取保候审警察怎么知道行踪

一、取保候审警察怎么知道行踪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须严格遵守以下诸多规定,包括严禁擅自离开所居住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县级行政区域;

若个人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则应于24小时内告知执行机构;

传唤且接到通知后,需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讯问;

不得干扰见证人提供真实可靠的证言

禁止销毁、篡改相关证据材料或者串通口供等行为。

除此之外,执行机构有权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与特定人员进行会面或通讯、不得参与特定活动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

倘若被取保候审者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规定,执行机构有权没收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同时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书面悔过声明,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实施监视居住、甚至逮捕强制措施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执行机构通常会采用定期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多种手段,以掌握被取保候审者的行踪及其遵守规定的状况。

如发现被取保候审者未能遵守相关规定,执行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例如重新没收保证金、增设担保人、实施监视居住乃至逮捕等严厉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警察多久到家一次

取保候审期间,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无需每日到公安机关的派出所报到。

然而,如因紧急事务或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之地的市、县范围,必须事先征得执行机关的批准。倘若被取保候审人在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其居住的市、县,则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面临部分或全部没收的风险。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须严格遵守以下诸多规定,包括严禁擅自离开所居住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县级行政区域;

若个人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则应于24小时内告知执行机构;

受传唤且接到通知后,需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讯问;

不得干扰见证人提供真实可靠的证言;

禁止销毁、篡改相关证据材料或者串通口供等行为。

除此之外,执行机构有权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与特定人员进行会面或通讯、不得参与特定活动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

倘若被取保候审者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规定,执行机构有权没收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同时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书面悔过声明,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实施监视居住、甚至逮捕等强制措施。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执行机构通常会采用定期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多种手段,以掌握被取保候审者的行踪及其遵守规定的状况。

如发现被取保候审者未能遵守相关规定,执行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例如重新没收保证金、增设担保人、实施监视居住乃至逮捕等严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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