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众斗殴不构成轻伤,从犯会如何判
在聚众斗殴案件中,若未造成任何他人产生程度轻微及以上的伤害后果的话,仅会对该犯罪活动中的主导性人物(即首要分子)加以法律上的追究和处罚;
相反,作为从属者或从犯,则通常情况下不会受到刑法处罚。
聚众斗殴罪,即是指为了报复个人恩怨、争夺地方势力或其他妨害公序良俗的不良动机,集结大批人员相互展开暴力争斗,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不成立会判什么罪
若构成聚众斗殴罪证据不足,那么司法机构也许会依据具体的事实情况及情节,重新审视与此相关的其他刑事指控,例如寻衅滋事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等。寻衅滋事罪往往涉及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严重干扰,而故意伤害罪则专注于那些策划周密或者带有明显恶意的、意图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对于这两类罪行,其量刑标准的轻重程度将主要取决于实质性的侵害效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聚众斗殴案件中,若未造成任何他人产生程度轻微及以上的伤害后果的话,仅会对该犯罪活动中的主导性人物(即首要分子)加以法律上的追究和处罚;
相反,作为从属者或从犯,则通常情况下不会受到刑法处罚。
聚众斗殴罪,即是指为了报复个人恩怨、争夺地方势力或其他妨害公序良俗的不良动机,集结大批人员相互展开暴力争斗,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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