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办离婚证可以做个离婚公证吗
原则上而言是不被允许的。
然而,如若因为种种原因导致未能领取离婚证书,但是已获得法院判定的离婚判决书,那么依然具备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当事人如需此类证明,同样可以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并且在补办的过程中,相关的证明文件与离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用。假设当事人的离婚证书出现遗失或者毁损等情况,此时他们便可以凭借个人身份证明以及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其婚姻史状态的证明材料,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构提交申请。通过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构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认真核实后,若证实当事人确实曾经在该机构依法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就会重新签发出具相关证明给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直接离职公司可以不给工资吗
我们必须指出,许多公司都坚持要求他们的雇员完成正式的离职手续,而这就意味着工作交接,如果雇员未能满足这个要求,那么公司有权利暂时停止薪酬的兑现,直至相关的离职手续得到妥善处理为止。然而,我们要强调的是,这样做并无法律依据可言。
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用人单位有义务根据劳动合同中的条款以及国家相关法规,向劳动者定期且足额地支付酬劳。此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强调,用人单位应该在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所有薪酬给劳动者。由此可见,用人单位支付薪酬是他们的强制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前置条件为前提,无论是员工是否已经完成了工作交接,都不能成为公司推迟或分期支付工资的借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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