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可以申请逮捕吗
取保候审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核心内涵在于,允许涉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能够在不经拘留的状态下,积极介入并参与整个法律程序。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在此过程中发生了逮捕时必须进行的情形,例如,被告人可能会逃避审判或再度实施犯罪行为等,那么检察机关有权依据相关规定,提出申请来实施对被告的逮捕。然而,我们也应认识到,取保候审这一制度本身并不代表着必然会出现逮捕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逮捕,应当提请批准逮捕,不得自行逮捕。”
二、取保候审可以寻找证据吗
在取保候审这一阶段,犯罪嫌疑人同样享有通过合法手段搜集证据的权利。
然而,必须得注意,所收集的证据不可为伪造。
此外,还需严格依照取保候审的各项法规来履行职责。而实际执行这项措施的,则是公安机关。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决有期徒刑之上的刑罚,且经采取取保候审方式后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
(3)患有重大健康问题甚至无法自主生活,亦或是孕期或哺乳期内的女性,若采取取保候审方式后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
(4)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并不允许直接向执法机构申请对当事人进行逮捕。这一举措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涉案人员能够积极地参与到相关的法律程序之中,而不是处于被拘留的状态。然而,如果出现了必须采取逮捕措施的特殊情况,例如涉案人员试图逃避司法审判或者再次犯下罪行等,那么检察机关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提交逮捕申请。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取保候审标志着案件进入到审理阶段,但是并不能认为其就必然会导致逮捕的结果,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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