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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间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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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1505人看过
导读:在刑事诉讼中,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申请取保候审:涉嫌罪行较轻、有期徒刑期满未决、患重病或生活自理困难、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且取保不会危害社会安全。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有权批准或决定取保候审。这些条件确保取保候审的公正和合理。
羁押期间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羁押期间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过程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才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若涉嫌的罪名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者依法可单处附加刑刑罚类型,可以考虑予以取保候审;

其次,若预计判处的有期徒刑期期满已届满,但案件仍未审理终结,也适用于取保候审;

再次,对于身患严重疾病、日常生活自理困难以及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有取得取保候审资格的可能性;

最后,确保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是启动这一程序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之一。对此,法院、检察机构及公安部门拥有批准、决定实施取保候审行动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羁押期间取保候审算刑期吗

在取保候审阶段,其时间并不被视为刑期计算范畴之内;仅当涉及到刑事拘留逮捕并在看守所进行羁押或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方可计入刑期进行折抵。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许可期限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亦或是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无需再追责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情况时,则应立即解除或撤销取保候审的相关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司法程序之中,按照特定的条件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只要所涉罪行轻微,或者所犯有期徒刑刑期已满尚未判决;具备严重疾病或是生活无法自理等特殊情况;针对怀孕或哺乳期间的女性,以及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那么他们就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拥有批准或决定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权力。这些严格的条件设定旨在保证取保候审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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