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毁坏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
关于触犯毁灭私有财产罪的标准可被归纳为以下几点:
首先,当事人须出于故意进行针对财物的破坏活动,且其对公共或私人财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需达到人民币五千元以上的数额限额;
其次,该行为发生次数需要在三次以上;
再次,即使没有他人参与,当事人若能纠集三人以上公开实施对公私财物的大规模破坏行动也将被视作犯罪;
最后,当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因素时,同样会被视为构成该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毁坏公共市政公共财产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行为主体在进行损毁公物的行为过程中,如果其造成的财产损失规模达到较大的程度,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般的处罚措施包括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缴纳罚金等不同形式的惩罚。然而,若是在此类行为中未达到犯罪的标准,行为人则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通常情况下,将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同时还可附加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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