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投标保证金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关于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的最新调整内容如下所示:首先,涉及到中心进行交易的招标项目事务,将主要由本中心作为主导方来统一负责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项目在内的所有应当交付的投标保证金事项;其次,投标方即参与竞标的申请者需要依照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内,采取一次性的并且足额的方式向中心所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内进行存款,同时还需要依据资金实际到账的具体日期为基准;
此外,为了保证投标保证金资金的安全,建议采取银行转账或者电汇的形式进行缴纳,我们原则上不接受现金以及个人户头等非正规方式;最后,当各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过程中,务必在每一笔进账凭证上都明确标注投标项目的具体名称,以及投标单位的完整名称(确认文字全称),并同时填写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以方便我们进行核实以及后续跟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二、招投标串标,招标承担什么责任
若各个投标者私下串联,试图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不当勾结,以及通过向招标方或评审委员行贿以此途径获得最佳竞标机会,该中标结果将被视为无效。
同时,相关部门将依据严重程度对这类行为处以串标攫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之间的罚款;对于关联的企业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同样按照企业已缴罚款总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进行罚款处理;如果存在违法所得,将被永久性地没收;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取消一年甚至两年内参与所有必须经过公开招投标流程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同时,该公司的脸书等社交媒体账号可能还要面临暂停服务的风险,直到主办方正式发出公告为止。最糟糕的情况是,极少数人将有可能因所犯错误而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这将直接导致他们的企业无法正常运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现行关于招投标保证金的法律规定要求如下所示:由招投标机构负责对各类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统一管理与收取的工作。在该过程中,相应的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时间范畴,一次性、全额地将所需款项实时转存至由中心设立并监管的专门账户内。具体的支付方式上,我们建议采取安全可靠的银行转账或者电子汇款服务,而非采用现金支付或是直接向私人账户转账这样的非正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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