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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罪名不成立可以告诬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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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1842人看过
导读:若猥亵儿童罪名不成立,理论上可提起诬告罪诉讼。被指控者应向警方积极提供证据,证明其受到恶意诋毁。若调查核实后证实被指控者受害,则诬告者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但如因疏忽而非恶意导致指控错误,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猥亵儿童罪名不成立可以告诬陷吗

一、猥亵儿童罪名不成立可以告诬陷

在接受调查期间,您可主动向警方阐明被指控者存在恶意诋毁的情况。倘若经过仔细的调查核实后证实了申请人受害的事实,那么被指控方将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追责的局面。

然而,若被指控人并无恶意诋毁之意,而是由于疏忽犯下错误,那么其便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二、猥亵儿童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对于构成猥亵儿童罪行者,应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若涉及多名或屡次实施猥亵行为、或组织群体实施此类恶行、或是在公众场合公然进行此种行为,只要情节恶劣并已对孩子造成伤害或其他重大后果,甚至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之情况下,则须被认定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此类犯罪的追诉时效亦为五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若涉及性骚扰未成年人的行为未能得到证实,从法律角度来说,可以提出陷害罪行的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涉案人员应当主动与当地警察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是遭受了他人的恶意中伤和诽谤。如果经过深入调查和核实之后,发现涉案人员确实是无辜的受害者,那么诽谤者将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然而,如果由于过失或者误解等原因导致指控出现失误,那么诽谤者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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