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不在了宅基地怎么继承
具体情形需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策略。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仅能归属于本村村民所有。如果子女已将其户口迁移/迁出至其他地方,则他们将失去享有本村宅基地的权利。
其次,倘若农村中的父母去世之后,由于子女的户口已经外迁,那么父母所拥有的宅基地将会被村里收回。
然而,如若宅基地之上已经建立了房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哪怕子女的户籍不在本村也可合法继承该房屋。在这段内,只要这座房屋依然存在,其占用范围之内的宅基地就仍可以持续被使用直至房屋自然消亡的那一刻为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老人不在了房子怎么继承
在尊长离世之际,其名下所持有的房产必须遵照遗嘱规定进行分配传承;若生前未能制定合适的遗嘱,则法规将明确指定具体的继承人顺位行使继承权。
另外,若在面临尊长未留下遗嘱的特殊情况之下,如需将房产过户至某一位继承人手中,则需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对该份遗产的继承权,并明确表达其弃权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关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形采取相应的策略进行解决。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宅基地只属于本村村民所有,当子女将户口迁移出农村时,他们就自动丧失了对宅基地的权利。在父母离开人世之后,如果子女已经外迁,那么该宅基地将会被村里收回。然而,如果宅基地之上已经建有房屋,即使子女并非本村户籍,他们仍然可以依法继承这座房屋,并且继续享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直至房屋自然消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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