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农村宅基地征收多少钱一平方
1.在征收宅基地方面,安置费用与土地补偿均按前三个年度平均年产值之倍数计算,这一数字为30倍。
同时,附属物的补偿应根据当地政府颁布的相关规定,支付相应价值的现金作为补偿;
2.针对农村房屋的拆解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对于农村中的茅草房,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约为人民币1900元;而对于砖瓦房,补偿金额则可达每平方米2400元;若为砖混凝土结构的房屋,则为每平方米2800元;
此外,农村中二层及以上楼层的楼房,其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也高达3300元;
3.在农村房屋附属物补偿方面,一般的做法是参照等价原则进行现金补偿。具体而言,每家被征地农民在异地安置时都将得到一笔2万元的现金补偿款。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农村宅基地能买卖吗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并不能进行买卖行为。这主要源于我们每个人在享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同时却并未获取所有权。尽管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但在特定条件下,宅基地之上的建筑物是能够实现合法交易的。请注意,这仅适用于2021年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里面明确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们依法享有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和使用权利,可以利用这些土地来建设住宅以及附属设施。此外,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第九条也做出了明确规定,除了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之外,其余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均归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及自留地和自留山也是如此。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给本村村民的一种福利待遇,本村村民之所以能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是因为他们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部分。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村民之间所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协议很可能因违法定性而被认定为无效。然而,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满足必要程序的前提下,村民们是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宅基地进行转让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我们还需要了解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首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交易范围必须限制在同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
其次,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之前必须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书面许可;
最后,接受转让的人员不得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且同时要符合宅基地的其他分配条件。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在农村宅基地陆续开始征收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安置费用与土地补偿均是以被征用前三个年度农作物年产量的平均值为准,并以这个平均值为基数,乘以30作为补偿标准。此外,对于附属设施的补偿则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条例进行核定。关于农村住宅的拆解补偿,需要根据住宅类别来确定具体金额。例如,茅草房的每平方拆除补偿标准为1900元,砖瓦房的补偿标准为2400元,砖混结构房的补偿标准为2800元;若建造了双层甚至多层的楼房,补偿标准将提高到每平方米3300元。附属物的补偿通常采用现金等价方式,每户异地安置的农民都能获得2万元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