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调解离婚两个孩子判给一方可以吗
在婚姻关系破裂后,双方的两个子女皆有可能被判定由同一方进行抚养。关于此情形下,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分配原则如下:首先,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下的新生儿来说,法律规定通常将他们的抚养权利赋予母亲;
其次,当两个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孩子需要重新确立抚养权归属时,如果未能达成协议,则应由法庭依据最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发展的因素作出裁决;最后,若某个孩子已成年且满了八周岁以上,此时就应该充分尊重他(她)内心真正的意愿与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法院调解离婚后还用领离婚证吗
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后,无需另行办理离婚证书。
因为法院所作出的裁定及调节文件,其在法律层面上与政府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具备同等效果。
一旦签署离婚民事调解书之后,便表明双方正式解除了婚姻关系,不在具有夫妻身份。
这份《民事调解书》便是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凭证,在日后需要出示离婚相关证明时,只需提交此份《民事调解书》即可,无须再次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院调解离婚两个孩子判给一方可以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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