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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侵占罪标准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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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1886人看过
导读:江西对侵占罪裁定与刑法规定相符。侵占罪涉及非法占据他人物品且拒归还。形式有:经授权后据为己有;捡拾遗失物等未许可占为己有。判定关键在行为人是否合法占有及故意非法侵占。
江西侵占罪标准如何认定

一、江西侵占罪标准如何认定

江西对侵占罪案件的裁定尺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所载明的法律规定是一脉相承的。侵占罪案情的核心在于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占据他人物品,且拒绝将物品归还于原所有者。其表现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种类型是在经授权代表、使用或运输他人财产之后,将其据为己有;而第二种则更倾向于行为人在捡拾到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埋藏物之后,未经许可擅自将其占为己有。在判定侵占罪是否成立时,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拥有合法的占有权,以及他们是否有意地采取了非法侵占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江西侵占罪数额较大能减刑

侵占罪,系指抱持着非法占有的意图,对于因临时保管而代为管理的他人之财物、遗忘在某处的物品或隐藏于地下的物品非法据为己有,其涉案金额达到特定标准且当事人拒绝承认错误或归还相应财物的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同样能够享受减刑的适用。所谓的减刑就是对那些已经被法院判决处在管制期、拘役期、有期徒刑期以及无期徒刑期的犯罪分子,根据相关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对其予以减轻刑罚的一种制度。只要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便可申请减刑,具体的申请程序可以由犯罪者本人或其服刑所在的监狱机构负责提出。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根据江西地区关于侵占罪的司法裁判与我国刑法的相关法规来看,侵占罪主要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拒绝返还的犯罪行为。其涉案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经过被害人明确授权后将财产据为己有;未经权利人允许而私自取得遗失物等物品并擅自处置。综上所述,对于侵占罪的认定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合法的占有权以及是否存在故意非法侵占的主观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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