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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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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1 · 2313人看过
导读: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并非特殊主体,而是包括一般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均可能构成此罪。这体现了职务侵占罪在主体范围上的广泛性。
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么

一、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么

职务侵占罪之主体设定并非特定人群专属,相反地,其将一般的主体纳入其中。即,凡属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形式的经济组织中的职员,无论有无特定职务头衔,若滥用其职责上所具有的便利条件,非法攫取本单位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皆有可能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此种规定充分彰显出职务侵占罪在主体范围方面的宽泛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职务侵占罪主体的认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系特定身份者,主要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的职员。

定罪量刑方面,若行为人实施该罪行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则需接受相应的刑事惩罚。

具体而言,若涉案金额较小,则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若涉案金额较大,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而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且仍需缴纳罚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的员工,如果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就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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