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如何认定吸收公众存款罪

如何认定吸收公众存款罪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2002人看过
导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认定依据包括:未经核准擅自集资、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集资、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向不特定对象集资。若机构或个人违反这些规定,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这种行为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公众应提高警惕,避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如何认定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如何认定吸收公众存款罪

关于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具体认定依据如下所示:

首先,若相关机构或个人在未获得相关部门依法核准的情况下,擅自以合法经营为幌子进行集资活动;

其次,如果他们借助于电视、网络、报纸杂志、推介会、传单以及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对其集资行为进行大肆宣扬和传播;

再次,如果他们承诺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多种形式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或者给予投资人相应的回报;

最后,如果他们面向社会大众,也就是那些非特定的社会群体进行集资活动。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如何认定是否构成涉及玩忽职守

符合以下构成要件的额,属于玩忽职守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何认定吸收公众存款罪”,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