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犯罪几年不能当董秘
对于不符合条件者,禁止其担任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即在个人负有较大数额债务且逾期未予偿还的情况下;
以及在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被依法限制行使部分民事行为权利的前提下;
另外,曾在破产清算的企业法人中担任过董事或厂长、经理职务,并对该企业的经营失败承担个人责任,但过去三年尚未解除此类责任的人士;
最后是,除了以上几种情形之外的所有其他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刑事犯罪追诉期限如何
刑事犯罪追诉期限一般是五到二十年: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犯罪几年不能当董秘”,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