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有规定吗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4条之规定,所要求的时间跨度自逮捕之日的次日开始不得超过两个月;
然而,对于案情过于复杂以至于期限届满仍然无法完成侦查工作的案件,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则可以申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这种情况下,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那么延长的侦查羁押期限可以再增加一个月;
同时,如果是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出现的重大复杂案件;
以及大型犯罪团伙案件;
跨区域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或者犯罪行为涉及范围广泛、搜集证据难度较大的重大复杂案件,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也可以申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具体而言,这部分内容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时仍未能完成侦查工作的,经由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将侦查羁押期限延长两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逮捕后侦查阶段能取保候审吗
逮捕后的侦查阶段,若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是能取保候审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有规定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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