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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父母给的钱需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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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2 · 1451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男方父母所给金钱是否需偿还,需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婚后男方父母给女方的钱一般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合理分割。但若男方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予女方个人,则另当别论。
离婚男方父母给的钱需要还吗

一、离婚男方父母给的钱需要还吗

关于在离婚过程中男方父母所给予的金钱是否需要偿还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规的规定,夫妇两人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后,男方父母向女方支付的款项,通常被视为对双方的赠予行为,因此应归类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合理的分割处理,除非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该笔款项仅赠与女方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男方父母借给的钱是否要还?

离婚男方父母借的钱需要偿还。首先儿媳妇与公婆是没有法律关系的,因此,公婆借给儿媳妇的钱财,就是普通的债务关系,当然需要偿还,如果双方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则应该与丈夫一起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男方父母给的钱需要还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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