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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取保候审到期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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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30 · 1425人看过
导读:检察院阶段取保候审期满,会调整强制措施。到期前15天,执行机构需书面告知决定机构,后者决定解除或改变措施,再书面通知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收到决定后,需立即执行并报告决定机构。若被取保人无违规或重犯,解除取保、改变措施或执行刑罚时,县级执行机构应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全额退还,并书面告知决定机构。执行机构需宣读退还决定,并书面通知被取保人领取。
检察院取保候审到期了怎么办

一、检察院取保候审到期了怎么办

检察院阶段的取保候审期限结束之后,一般会相应地进行强制措施的调整。

当某个取保候审案子即将到期之前,执行该案子的机构或部门应该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做出决定的机构,由后者做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者改变强制措施的决定,然后再在这个决定期满之前,同样以书面形式通知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收到决定机构发出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改变强制措施的通知之后,需要立刻落实执行并将具体的执行状况及时报告给决定机构知悉。

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取保候审人员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第69条规定,并且也无恶意重犯的行为,那么在解除取保候审、变动强制措施或执行刑罚的时候,县级及以上级别的执行机构应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告之银行全额退回保证金,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决定机构。

执行机构应尽快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势通知他们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检察院取保后判缓刑希望大吗

案件到了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了,不一定就判缓刑的机会大一些。取保候审与缓刑没有直接关系,在检察院被取保候审不一定就判缓刑的机会多。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本身与案件最终如何判罚,被告是否有罪没有关系。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假释与缓刑的区别:

假释不同于缓刑。假释在原判刑罚的执行过程中予以适用,缓刑在判决一定刑罚时同时宣告。假释的根据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悔改表现,缓刑的根据是犯罪情节与判决前的悔改表现。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人,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假释是有条件地不执行余刑,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全部刑罚。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法定条件的,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法定条件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检察院取保候审到期了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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