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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选择抵押担保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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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20 · 1968人看过
导读:房产可作为抵押物,但为确保安全与合法,需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登记完成后抵押权生效。抵押房产需满足产权清晰且符合法规规定的抵押财产范畴。请在进行抵押前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操作合规。
房屋贷款选择抵押担保可以吗

一、房屋贷款选择抵押担保可以吗

请您知晓,房产完全有资格作为抵押物品,然而为确保资产安全与合法性,对房屋实施的任何抵押都必须依法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手续。

只有如此,当抵押登记完成之时,抵押权方可正式生效。

同时,进行抵押的该房产须满足两个基本要求,即其产权无可争议以及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可接受抵押之财产范畴。《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房屋贷款按揭担保人

房屋贷款按揭是不需要担保人的,房屋按揭贷款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此时房屋已经作为了抵押物,所以不需要担保人。《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贷款选择抵押担保可以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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