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直行对方左转撞了,谁的责任
若两辆车同时直行与左转变道时发生碰撞,责任划分原则须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相关规定。
一般而言,责任归属分为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右转(即左转变道)必须礼让直行车辆;
其次,若直行车辆无其他不当行为,比如闯红灯、超速等,而左转车辆未能避让直行车辆导致事故发生,左转方需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反之,如果直行车辆确有违规行为,例如闯红灯,且双方的违规行为对事故产生了影响力,则根据实际违规行为与影响程度来判断责任;
最后,具体的责任判定将由专业的交警团队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这就是我们遵守的法律准则,希望能使大家更为清晰地了解这个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二、对方逆行被撞死了是谁的责任
对方逆行被撞死了的,事故的责任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是逆行方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的,则由其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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