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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复核申请能否撤销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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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2 · 1695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事故认定复核申请能否撤销申请书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事故认定复核申请能否撤销申请书

一、事故认定复核申请能否撤销申请书

事故认定复核申请能否撤销申请书。在收到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三日内能否提出书面申请,在申请复核期间,能否撤销复核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

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受理复核申请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法院。

受理复核申请后,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检察院。

二、不服医疗事故鉴定能否申请司法鉴定

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于鉴定结论不服的,能否申请法官另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再次做鉴定。

当然,在申请再次鉴定的时候需要有充分的理由,不能否仅仅以鉴定结论对我们不利为由申请再次鉴定的,这样被法官接受的可能否性很小。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能否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能否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对于事故认定复核申请能否撤销申请书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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